主要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威特大使馆经济商务处是中国驻科威特使馆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员由商务部选派。驻科威特使馆经济商务处以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为指导,发挥“调研、宣介、沟通、交涉、保护”的作用,为中、科双边经济贸易发展服务,为两国企业的互利合作服务,为巩固和深化中、科两国的友好关系服务。其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我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方针、总体战略和国别政策,参与制订和实施多、双边经贸发展规划。
2、跟踪了解、研究分析科威特经贸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及其经济发展形势、对外经贸合作进展情况等,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3、办理中、科两国政府间经贸事务,配合商签和履行政府间经贸合作协议。做好多、双边政府间经贸交往工作,加强多、双边经贸工作的相互协调与配合。
4、联系科威特政府机构、经贸机构等社会各界,创造良好的双边经贸合作环境。宣传中国经贸方针政策、成就、重要经贸合作平台等。
5、指导、协助中国经济主体开展对科经贸合作、维护中资企业、机构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科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为科威特企业开展对华经贸合作提供信息服务和有关协助。
6、落实国内和使馆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