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威特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 of Ku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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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威特外劳政策法规

    科威特对外籍劳务采取代理人管理制,所有外籍技术和普通劳务人员都须有代理人进行申请、担保、注销等一系列务工程序。另外,按照《科威特私营部门劳动法》的规定,外籍劳务人员都须在社会劳动事务部申请获取劳动许可证,外籍劳务人员在申请劳动许可时,阿拉伯国家和地区的劳务人员具有优先权。按科威特私营部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有关部门按下列条件颁发劳动证:合法入境的工人;持有效护照的工人;持有居留证的工人;品行良好的工人。每份劳动证按社会事务劳动部门的规定收费。劳动许可证有效期为2年,期满后可申请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