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科威特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 of Kuw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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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管理规章制度

    科威特整体关税水平较低,自2003年1月1日起,根据海湾关税同盟的规定,科将一般商品的进口关税统一为5%(CIF价),对少数产品征收较高的关税,(如对香烟、烟草制品和各种酒精饮料征收高达100%的关税),而对于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以及新设企业所需进口的机械设备免征关税,来自GCC其他国家的工业产品及部分农产品享受免关税待遇。另外,科威特在1995年成为WTO成员,根据规定,从2004年起,科威特取消所有与WTO原则相悖的关税和保护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