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入境居留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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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2-11 14:21 |
除海湾合作理事会成员国以外的外国公民,均须经科威特籍法人或自然人担保办理入境签证才能入境;同科威特签有免签证领事协议的国家公民只需领取入境许可即可入境。科当局明令各航空公司对未取得有效签证或入境许可者禁止登机。
入境签证或入境许可分为访问签证、居留签证两种,签发日期之起有效期90天,居留签证自入境之日起有效期30天。签证费3科第,入境许可证免费。
签证申请人必须有科威特人、公司或常驻科威特的外国人亲属作担保,发出书面邀请或在申请表上认证。外国常驻亲属作担保人时,须同时提供担保人护照、务工证、业主签发的工资证明(国营企业务工月薪450以上,私营企业务工月薪650科第以上)、亲属关系证明等文件。旅游饭店也可代办落地签证,需时一周。
担保人可在科威特境内持来访者护照影印件,代来访者办理落地签证;但须将签证影印件传真至来访者所属国家在科威特使馆办理认证盖章(反签)后,方允许登机。抵达时,须将影印件同原件核对无误,并在机场移民局办公室办理入境手续。
来访者到科办理入境手续时获签证纸,须妥为保存,以便离科时复验缴讫。
访问签证
入境后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天,特殊情况须提前办理延期2个月或临时居留许可证。超期停留,每天罚款10科第,须在离科前数日到苏维赫移民局缴纳罚款后才能离境。有的来访者在科居留满30天时,离境飞巴林,取得二次入境签证,再返回科威特以规避超期停留罚款(科威特棸土滞祷?5科第,朝去夕回)。
由国防部担保的实业家可申请多次出入境签证,有效期12个月(美国人10年)。
科威特驻外使领馆或科威特港务局可接受过境签证,申请在科逗留时间不得超过7天,签证费2科第,但须先获得目的地所在国签证。国际货运司机及其副手也可申请多次过境签证。
持访问签证者不允许求职。求职者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并办理居留证,否则将受处罚并被强制递解出境。
居留签证
分为工作签证、家佣签证和临时访问性居留签证三种。其中,工作签证又分为国营就职和私营就职居留两种,均由雇主(即科威特担保人)持雇员护照影印件,向社会事务劳工部申请工作许可证,并报送雇员个人资料,向内政部刑侦总局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然后再将签字并经内政部认证的工作许可证副件传真至驻外使领馆核发居留签证。
持居留签证者入境后应尽快到内政部移民护照局(在三、四环中间靠近机场路的Q8楼)办理居留证,所需证件包括护照、工作许可证、无碍证、健康证、刑事犯罪记录和担保人填写并签字的申请书,4张护照照片,最长可批给5年居留许可,居留费一年10科第,第一年多收2科第。在国营机构务工的职工居留费自付,在私营企业务工者可同雇主商定。居留证期满前至少2周,必须办理延长手续,如仍为原担保人,则手续简便。
家佣签证的有关规定(略)。
担保人变更手续(略)。
临时居留证,其居留期2个月至一年不等。
离境许可:在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事业中受雇的外国人离科前必须取得离境许可。
身份证(ID卡):外国人获准在科居留后,入境30天后,必须向民事信息总署申办身份证。
驾照的办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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