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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允许非科威特人持有科威特股份公司股份的法律
2003-02-11 14:28
  科威特内阁8月20日批准了实施允许外国人拥有股权和在科股市买卖的法案所需的法规。内阁事务国务大臣夏拉尔说,“内阁批准了法规,并指令有关当局开始实施。”

  “外国间接投资法”是议会在5月份通过的。该法允许外国投资者和在科生活的外国人拥有在证券市场挂牌的科威特公司100%股权,但银行除外,外国人只能拥有银行49%的股权。

  在现行法律下,外国人只能拥有科威特银行40%股权;科认为这是对国家具有战略意义的部门,需要政府保护。

  目前科(公司)股权只限于本国公民和海湾阿拉伯国民,外国人只能通过投资公司参与。

  夏拉尔说,“除银行外,新法规给予了外国人完全的自由,他们完全可以像科威特人一样买、卖和持有股权。”“该法的实施是为了鼓励外国投资,促进本国经济。”

  科证券市场有87家公司挂牌,上市资本约200亿美元,是阿拉伯世界继沙特NCFEI之后第二大股市。

  有人担心,近几周科股市指数处于五年之最低,难于说服外国人入市.

  另据科威特《火炬报》报道,8月20日科威特内阁批准的《关于非科威特人在科威特股份公司参股的条例》,主要内容如下:

  1、允许非科威特人持有和买卖科威特上市股份公司的股票,并允许其参与设立股份公司,所需手续与科威特人相同。

  2、允许非科威特投资者持有和买卖银行的股票,如果希望持有一家银行50% 以上的股份,必须征得科威特中央银行的同意,非科威特投资者不得持有一家银行49%以上的股份,除非事先获得内阁(听取中央银行的意见后)同意。

  3、非科威特人持有股票的交易要按市场规定由在科威特证券市场注册的经纪人进行。

  4、非科威特人不得在科威特证券市场外买卖允许其持有的股票,凡在场外交易自己股票的公司证券公司不予认可。

  5、为他人理财的公司必须向科威特证券市场提交月报,说明代每个非科威特人所进行的交易,市场管理部门可在需要时调查核实。

  6、非科威特人享有在其所持股票的股份公司投票和推荐权,以及法律赋予这些公司股东的权利。

  7、本规定未提及的、在科威特证券市场通行的、与证券交易、清算、所有权转让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决议、规则和规定皆适用于非科威特人。

  8、科威特证券市场在其职权范围内监管非科威特人对上市股票的交易,并就其对市场运作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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